招远市审计局实名制公示榜
机构名称: 招远市审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指导全市审计工作,制定全市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三)依法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乡镇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2、市直各部门财务收支情况、市直各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3、市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4、市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5、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中外合作、合资企业及境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6、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7、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捐赠资金和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9、组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或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0、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四)向市长提交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五)组织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六)监督社会审计工作。(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人员编制:22名
实有人员名单:唐习稳、曲永波、王春辉、冯学福、张秀良、孙莉萍、李振华、屈玉华、霍云祥、徐建敏、栾英杰、曲正民、李秀梅、考波、曲波、付晓梅、张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