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文化局实名制公示榜
机构名称: 招远市文化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新闻出版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三)拟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文化   产业的发展;拟定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的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与指导社会艺术培训工作。(四)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   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五)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市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及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全市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六)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业,指导全市新闻出版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企业和出版发行工作;组织查处出版环节上的违规违法行为。(七)制定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工作。(八)管理全市文物、博物、展览馆事业,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主出境、宣传等工作;指导协调博物馆、展览馆的建设与发展。(九)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娱乐和演出、美术等营业性文化活动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经营活动的管理;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的稽查工作;负责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参与全市的“扫黄打非”工作。(十)组织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及文物科研工作,推动文化科研创新与进步。(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科
人员编制:9名
实有人员名单:路国侦、刘培武、徐明礼、滕群诗、姜翠香、刘正明、郭卓玲、孙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