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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农业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1-10 09:39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招政办发[2017]23号),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坚持需求导向、注重重点突破、强化标准引领、适应基层特点为原则,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结合本部门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真正做到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具体任务

按照市里确定的试点内容,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公开标准。对我局承担的涉农补贴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试点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等具体实施环节有序衔接。

(三)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电视、公开栏等平台和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编制事项标准目录(2017年11月-2018年1月)。结合实际梳理编制本部门公开事项目录,并于2018年1月10日前编制完成。

(二)全面组织落实(2018年2月-8月)。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试点成效初步显现。

(三)迎接试点验收(2018年9月-10月)。在2018年9月15日前全面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并对本部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试点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各类工作保障;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鼓励探索创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开展社会评价等形式,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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