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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18-1137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文机关: 招远市政府办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13 成文日期: 2018-04-13
关键词: 招远市 第三次 土地调查 有效性: 2021-01-01 有效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招远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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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政发〔2018〕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台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烟政发〔2018〕1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招远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支撑创新驱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等各项工作需要,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同步完成多个专项调查任务和成果分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  

二、主要任务   

在招远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和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等专项调查;建立全市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与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相比,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三、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为确保完成任务,我市调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4月下旬开展准备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编制、宣传等工作。  

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7月至12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汇总全市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四、组织实施与经费保障  

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圆满完成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市政府确定成立招远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处理;市民政局负责协调行政区域界线调整事项;市林业、农业、水利、发改、环保、住建、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和城市开发边界等调查事项。其他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土地调查工作。  

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及时拨付经费,确保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收集、报送,以及相关业务的对接沟通。国土局要牵头做好调查人员的组织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择优选择调查队伍和项目监理单位,引入第三方统一进行调查质量监管,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实施调查工作全流程监管。

(二)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土地调查数据按要求建立共享机制,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调查相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数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及《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国家标准和统一的技术规程,按时报送调查数据,并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传媒手段及新媒体渠道,通过新闻报道等方式对第三次土地调查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和积极舆情引导。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土地资源国情认知和国策意识,进一步强化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的广泛共识,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招远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招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招远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万平  市政府副市长

乔东海  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副组长:李志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曹海双  泉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晓亮  温泉街道工委挂职副书记

姜正香  罗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程学东  梦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好梅  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环保局副局长

姜志荣  辛庄镇规划建设处主任

孙桂友  玲珑镇副镇长

李振东  蚕庄镇副镇长

孙彦龙  张星镇人大副主席

张秋萍  阜山镇党委委员

康  永  金岭镇党委副书记

郭晓磊  齐山镇副镇长

李其君  市民政局主任科员

于洪水  夏甸镇人大主席

杨  军  毕郭镇人大主席

肖庆成  市经信局副局长

杜振胜  市发改局副局长

蔡  蒙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金刚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

董秀好  市水务局工委成员

吴武民  市住建局主任科员

刘文正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温玉义  市农业局经管总站副站长

李汶龙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吕洪国  市畜牧局畜牧兽医总站副站长

姬增山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天进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傅永凤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金刚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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