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政发〔2018〕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烟台市和我市决策部署上来,在破除资源环境约束上实现新突破,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切实将节能减排工作抓实抓好。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市经信局负责承担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市发改局负责推动全社会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市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各镇(街道)要按照要求,部署本辖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条细化工作,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