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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18-1136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发文机关: 招远市政府办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15 成文日期: 2018-08-13
关键词: 新旧动能转换 重大工程 实施规划 有效性: 有效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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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已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招远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8〕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67 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鲁政发〔2018〕7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9号)、《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要求,落实山东省、烟台市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尽快取得突破性、实质性进展,特制定《招远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规划期为2018年至2022年,展望到2028年。

招远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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