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根据《招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招交〔2017〕4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12月30日。具体时间暂定为6月和11月各1次。
二、抽查对象
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和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主体。
三、检查范围及要求
严格按照《招远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招交函〔2017〕28号)和《招远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3)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四、抽查比例和频率
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率不少于2次。具体为: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共53家,1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家。
五、检查工作流程
1.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产生。通过抽签方式随机从“两库”名录中抽取,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打印存档备查,并采取拍照方式保存留证。由局法规科负责组织抽签,各有关单位派人参加。
2.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抽查报告》(附件1、2),拍摄执法照片或录像。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同时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检查材料整理汇总并向局法规科备份。
3.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结束20个工作日内,局法规科要将抽查结果在市交通运输局公示栏上公示。
六、工作要求
1.注重与上级已制定的实施方案相衔接,形成高效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2.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研究工作中的问题症结,收集汇总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务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对随机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不良现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