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烟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烟人社规[2019]9号关于印发《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发布机构: |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财政局 | 文件编号: | 烟人社规〔2019〕9号 |
行政层级: | 烟台市 | 政策主题: | 人才培养 |
适用行业: | 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采矿业,建筑业 | ||
适用对象: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