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招远市委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招远市机构改革涉及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招发〔2019〕3号),招远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向招远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采取报刊方式发布的,自发布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3月27日
附件:维稳办注销公告.docx
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108D/2019-00599 | 成文日期: | 2019-03-27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根据《中共招远市委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招远市机构改革涉及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招发〔2019〕3号),招远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向招远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采取报刊方式发布的,自发布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3月27日
附件:维稳办注销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