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9〕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9年7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9〕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