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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招远市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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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好招远市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字【2017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等通知文件精神,经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招远市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现将服务主体名录库入围标准公告如下:

1、应有一定的粮油大宗作物耕、种、防、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请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农业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报名,提报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械作业设备明细及相关服务成果的证明材料,于10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农经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14097,联系人:邵文。

 

 

                      招远市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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