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98C/2020-11124 成文日期: 2020-11-16
发布机构: 招远市统计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三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浏览量:

字号: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好!

招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自10月11日入户摸底、1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以来,得到了全市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截至11月15日,普查短表登记工作已全面结束。为进一步了解居民生活状况,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11月16日至11月30日,我市将接续开展人口普查长表登记工作。

11月16日零时,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进行普查长表抽样,抽样采取随机等距方式,以普查区为单位,从每个普查区的普查短表填报住户中抽取10%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普查长表。

普查长表指标在普查短表基础上进行细化,共分按户填报按人填报2类项目。

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别、本户应登记人数、本户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的出生人口、本户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的死亡人口、住所类型、本户现住房建筑面积、本户现住房间数、住房所在建筑的总层数、承重类型、住房建成年代、住房所在建筑有无电梯、主要炊事燃料、住房内有无管道自来水、住房内有无厨房、住房内有无厕所、住房内有无洗澡设施、住房来源、月租房费用、拥有全部家用汽车的总价共19项指标。

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普查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居住地、户口登记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户口登记地类型、是否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生地、五年前常住地、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识字、工作情况、经常工作单位或生产经营活动所属类型、行业、职业、未工作原因、主要生活来源、婚姻状况、初婚年月、生育子女数、过去一年(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的生育状况和60周岁及以上被登记人居住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共29项指标。

普查将采取普查指导员入户登记方式进行,先填写住户项目,再填写个人项目。普查长表与普查短表相同的项目由普查指导员向普查对象核实确认后,再填报其他项目。

部分居民关心人口普查为啥要“查房”。在此特别说明,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同时,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我国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这次普查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以便更好反映当前人口的居住状况。“查房”只是做好人口普查的“常规动作”,并非新增项目,无需过度解读。

普查期间,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提供真实、完整的普查资料。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对各户申报的个人和家庭登记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普查长表仅由被抽中住户填报,并非全市所有住户均填报。如果您家被抽中,普查指导员将再次入户,登记期间可能会占用一些您的休息时间,再次真诚地表示感谢!

祝您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招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