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辛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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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庄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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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83号)、《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烟环委〔2020〕14号)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辛庄镇辖区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四)预案体系。辛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名单的企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
(五)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二、预警预报
(一)风险评估。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程度,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人体健康。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秋冬季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是重污染天气的高发期。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
(二)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等级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按IAQI(臭氧)针对O3超标情况设置O3预警。
1.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4. O3超标预警。预测未来连续3天IAQI(臭氧)大于100且含1天IAQI(臭氧)大于150。
(三)预警发布。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原则上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24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将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备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根据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发送的区域联动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各镇(街道)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预警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四)预警解除与调整。
1.预警降级与解除。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市环境监控中心与气象局提出形成书面解除预警建议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批准后,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2.预警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要及时提升预警级别。
预警等级的调整、预警解除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依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难度、现实结果或预期后果,并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4.当发布O3超标预警时,启动O3超标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督导有关企业和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应急响应公告。
(三)应急响应措施。
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采取下列措施:
①公众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②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目标。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按减排清单采取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焊接作业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规划区内重型及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等限制通行。
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采取下列措施:
①公众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②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强制性减排措施。
目标。城市全社会SO2、NOx、PM、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按减排清单采取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焊接作业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规划区内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汽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等禁止通行。
3.Ⅰ级应急响应措施。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采取下列措施:
①公众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在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措施。
②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强制性减排措施。
目标。城市全社会SO2、NOx、PM、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3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按减排清单采取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焊接作业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规划区内柴油货车、国四及以下汽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等禁止通行,其余车辆单双号限行。
4.O3超标应急响应措施。O3超标应急响应启动后,6:00-15:00采取下列措施:
①公众防护措施。公众及中小学、幼儿园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②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夜间加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强制性减排措施。
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按减排清单采取减排措施。油罐车等有机液体储运销行业停止装卸。施工工地禁止喷涂粉刷;道路停止沥青铺装。
(四)应急响应终止。按照上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五)应急总结评估。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响应终止2个工作日内,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应急总结评估报告报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后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对应急预案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并根据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更新修订。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镇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环保工作的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由镇党政办主任、镇环保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各村以及党委宣传办、镇政府应急办、经发办、经贸办、中心初中、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交警中队、规划办、交管所、广播电视站、卫生院、环保办、镇区管理办、气象站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镇应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镇应急工作小组下设预报预警组、应急处置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医疗防护组。
(二)机构职责。镇应急工作小组承担全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制定和完善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信息公开、应急措施落实等。
预报预警组由镇环保办、镇气象站组成,负责根据空气质量和气象观测数据,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预报,确定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
应急处置组由镇环保办、经发办、经贸办、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广播电视站、环保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区管理办、气象站组成,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启动各自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
信息公开和宣传组由党委宣传办、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广播电视站、环保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区管理办、气象站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医疗防护组由镇卫生院、中心初中组成,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做好相关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工作。
各工作区、村委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信息公开、应急措施落实等。
镇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
五、保障措施
(一)基础能力保障。按照规定做好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配备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预报能力保障。镇环保办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全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与上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六、应急督导
重污染天气期间,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减排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督导。对应急响应不及时、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官方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置。
(四)信息公开的时间。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实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平台滚动发布。
八、应急培训
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各自所需落实的应急措施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九、应急演练
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采暖季之前组织一次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情况,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
十、附则
根据国家、省和烟台、招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部署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镇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辛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辛政发(2017)38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2.重污染天气扬尘源项目清单(建筑扬尘)
3.重污染天气扬尘源项目清单(道路扬尘)
4.重污染天气工业源项目清单
附件1
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表
序号 | 成员单位 | 职 责 |
1 | 党委宣传办 | 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正面引导舆论。 |
2 | 经发办 | 监督和落实应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 |
3 | 经贸办 | 参与监督和落实应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 |
4 | 中心初中 | 负责指导和督促中小学和幼儿园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
5 | 公安派出所 边防派出所 交警中队 | 负责渣土车、工程车、危化品、砂石机动车辆临时限行查处工作。 |
6 | 规划办 | 负责监督和落实拆迁、施工工地等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7 | 镇区管理办 | 负责监督和落实道路保洁措施,开展渣土运输、露天烧烤等专项执法检查。 |
8 | 交管所 | 负责指导和督促公交企业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 |
9 | 卫生院 | 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做好相关医疗救治工作。 |
10 | 广播电视站 |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
11 | 环保办 | 负责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信息发布,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检查相关企业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会同经贸办、经发办等部门监督停产限产企业落实响应措施。 |
12 | 气象站 | 联合镇环保办做好全镇区域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 |
13 | 各工作区 各村委 | 负责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 |
附件2
重污染天气扬尘源项目清单(建筑扬尘)
序号 | 扬尘源名称 | 具体地址 | 经纬度坐标 | 占地面积(m2) | 红色预警 | 橙色预警 | 黄色预警 | ||||
经度 | 纬度 | 控制措施 | 估算减排量(千克/天) | 控制措施 | 估算减排量(千克/天) | 控制措施 | 估算减排量(千克/天) | ||||
扬尘 | 扬尘 | 扬尘 | |||||||||
1 | 在建施工工地 | 辛庄镇 | 停止所有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 停止所有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 | 加强施工工地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等作业环节。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 ||||||
附件3
重污染天气扬尘源项目清单(道路扬尘)
道路扬尘 | 红色预警 | 橙色预警 | 黄色预警 | ||||||
所在地 | 道路 等级 | 道路总长度(km) | 平均车流量(辆/天) | 控制措施 | 估算减排量(千克/天) | 控制措施 | 估算减排量(千克/天) | 控制措施 | 估算减排量(千克/天) |
扬尘 | 扬尘 | 扬尘 | |||||||
招远市辛庄镇 | 一级道路 | 26.7 | 增加洒水频次,或对交通流量密集的路段夜间进行集中清洗 | 0.0973192 | 镇区一级道路每日洒水达到4次 | 0.0486667 | 镇区环境敏感区域的重点道路每日洒水增加到4次 | 0.0486667 | |
二级道路 | 40.7 | 增加洒水频次,或对交通流量密集的路段夜间进行集中清洗 | 0.0694235 | 镇区二级道路每日洒水达到2次 | 0.0347708 | 镇区环境敏感区域的次重点道路,根据路面清洁度增加洒水 | 0.0347708 | ||
三级道路 | 13.8 | 增加洒水频次,对散装货物、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频繁的地段,以及其它产生扬尘道路进行洒水或冲洗 | 0.0094003 | 对散装货物、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频繁的地段,以及其它产生扬尘道路,在洒水基础上视情况进行冲洗 | 0.0039997 | 对散装货物、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频繁的地段,以及其它产生扬尘道路适当增加清扫和洒水降尘频次 | 0.0039997 |
附件4
重污染天气工业源项目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详细地址* | 行业类型* | 管控类型* | 企业应急措施落实责任人* | 企业应急措施落实责任人手机号码* | 生产线/工序* | 主要产品* | 红色预警(1级)_减排措施* | 橙色预警(2级)_减排措施* | 黄色预警(3级)_减排措施* |
1 | 招远市金辉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 招远市辛庄镇辛庄村 | 铸造行业 | C级企业 | 牟军生 | 15315153008 | 2)电炉炼钢、消失模 | 铸件 | 所有涉气环节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所有涉气环节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所有涉气环节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2 | 招远鹏洲电子有限公司 | 辛庄镇西南村 | 其他 | 其他 | 刘旭东 | 15054555078 | 浸渍绝缘纸的抄造制备 | 浸渍绝缘木浆纸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无 | 无 |
3 | 招远鹏洲电子有限公司 | 辛庄镇西南村 | 其他 | 其他 | 刘旭东 | 15054555078 | 浸渍绝缘纸的成型制造 | 浸渍绝缘木浆纸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无 | 无 |
4 | 招远鹏洲电子有限公司 | 辛庄镇西南村 | 其他 | 其他 | 刘旭东 | 15054555078 | 燃气锅炉 | 无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无 | 无 |
5 | 烟台富源彩印有限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辛庄镇 | 包装印刷 | 其他 | 李春杰 | 13697887762 | 其他_制袋 | 制袋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使用溶剂型油墨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6 | 招远昊坤纸业有限公司 | 辛庄镇东良村 | 其他 | 其他 | 庄少杰 | 13853566350 | 造纸 | 特种纸及纸板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无 | 无 |
7 | 招远昊坤纸业有限公司 | 辛庄镇东良村 | 其他 | 其他 | 庄少杰 | 13853566350 | 8T燃气锅炉 | 无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无 | 无 |
8 | 招远昊坤纸业有限公司 | 辛庄镇东良村 | 其他 | 其他 | 庄少杰 | 13853566350 | 4T燃气锅炉 | 无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无 | 无 |
9 | 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辛庄镇北截村东 | 其他 | 其他 | 宫翠杰 | 13853589232 | 多元素浮选 | 铜、铅精矿 | 无 | 无 | 无 |
10 | 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辛庄镇北截村东 | 其他 | 其他 | 宫翠杰 | 13853589232 | 高效黄金电解精炼 | 黄金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11 | 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辛庄镇北截村东 | 其他 | 其他 | 宫翠杰 | 13853589232 | 金精矿氰化 | 金泥 | 无 | 无 | 无 |
12 | 招远市泰和电讯器材有限公司 | 辛庄邢家村 | 其他 | 其他 | 刘静 | 13854558028 | 焊接、下料、干式机加工 | 干式机加工件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13 | 招远市永昌制线有限公司 | 辛庄东良 | 塑料制造 | 其他 | 刘胜宽 | 18605358966 | 聚乙烯颗粒-加温-冷却-牵伸-合绳 | 聚乙烯线绳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14 | 招远市兴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辛庄辛庄东北村 | 塑料制造 | 其他 | 王书明 | 15269586888 | 注塑/挤出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 | 注塑/挤出工段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注塑/挤出工段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注塑/挤出工段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15 | 招远市辛庄镇兴华塑料彩印厂 | 辛庄小宋家村 | 包装印刷 | 其他 | 孙强 | 13808918879 | 印刷,复合,制袋 | 复合膜.袋 | 供墨、印刷、复合、胶黏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供墨、印刷、复合、胶黏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供墨、印刷、复合、胶黏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16 | 招远市辛庄镇三中塑料彩印厂 | 辛庄东良村 | 包装印刷 | 其他 | 刘军波 | 13589789300 | BOPP膜-印刷-复合-制袋 | 复合袋 | 供墨、印刷、复合、胶黏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供墨、印刷、复合、胶黏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供墨、印刷、复合、胶黏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17 | 招远市金都塑料厂 | 辛庄东南 | 塑料制造 | 其他 | 郭金玲 | 13001625626 | 注塑/挤出 | 塑料制品 | 注塑/挤出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注塑/挤出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注塑/挤出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18 | 招远市洪国塑料彩印厂 | 辛庄西南 | 包装印刷 | 其他 | 潘洪国 | 13963883298 | 剪裁-印刷-包装 | 复合袋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19 | 招远市恒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辛庄高家庄子 | 其他 | 其他 | 秦伟伟 | 13205447228 | 硫化模压-成型 | 橡胶垫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7台硫化膜压机停4台,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20 | 招远市恒盛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 辛庄台上 | 塑料制造 | 其他 | 马朝光 | 18561097785 | 配料-混合-挤出/吹塑-编制 |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7台吹塑机停4台,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21 | 招远市恒盛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 辛庄台上 | 包装印刷 | 其他 | 马朝光 | 18561097785 | 印刷-包装 | 印刷品 | 印刷生产线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印刷生产线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印刷生产线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22 | 招远市发达塑料彩印厂 | 辛庄东南 | 包装印刷 | 其他 | 王建胜 | 13853592026 | 剪裁-印刷-包装 | 复合袋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23 | 招远金都永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辛庄分公司 | 辛庄水盘 | 水泥 | 其他 | 秦辉 | 15953517650 | 混凝土搅拌 | 预拌混凝土 | 停止混凝土搅拌,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止混凝土搅拌,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停止混凝土搅拌,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24 | 招远金都永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辛庄分公司 | 辛庄水盘 | 水泥 | 其他 | 秦辉 | 15953517650 | 水泥管加工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 水泥制品生产线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水泥制品生产线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水泥制品生产线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25 | 招远金都永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辛庄分公司 | 辛庄水盘 | 水泥 | 其他 | 秦辉 | 15953517650 | 堆场 | 砂、石子 | 每日洒水6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每日洒水4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每日洒水2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26 | 招远市兴盛机械有限公司 | 辛庄大刘家 | 其他 | 其他 | 郝维健 | 13792500012 | 车床加工-热处理 | 回转支承 | 停产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 无 | 无 |
备注:保障民生用的冬季采暖锅炉、燃煤电厂等均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未纳入本次应急减排量核算,导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量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