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60XT/2020-00378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罗峰街道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罗峰街道经济运行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
关于印发《罗峰街道经济运行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各村(居)委员会,各企业: 《罗峰街道经济运行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已经罗峰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罗峰街道工委 罗峰街道办 事 处 2020年2月20日 罗峰街道经济运行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对罗峰街道经济运行的冲击和影响,加强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和统筹调度,及时解决企业开复工及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六稳”工作落地,经研究决定,成立罗峰街道经济运行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罗峰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工作。 一、组织架构及职能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毛旭滨 工委书记 孙常晓 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孙冠伟 人大工作室主任 王智远 工委副书记 沙丽媛 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秦海涛 挂职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成 员:戴 华 办事处副主任 王晓明 工委委员 赵显辉 办事处副主任 刘志政 工委委员 王彦龙 群众工作站副站长 李桂堂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朱雅楠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吕海明 综治中心主任 宋晓斐 挂职干部 侯卫东 罗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办,沙丽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晓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能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组 长:沙丽媛 副组长:宋晓斐 站 办:经贸办 职 能:强化经济运行实时监测预警,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和影响,研究提出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两手抓”的政策措施,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抓好省、烟台和招远市出台的各项政策宣传解读、督导落实,同时针对经济运行中罗峰街道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措施,切实解决经济运行实际困难。 (二)投资和工业运行组 组 长:沙丽媛 副组长:宋晓斐 站 办:经贸办、统计站 职 能:主要负责工业、服务业、贸易、信息技术等其他行业、国有企业分支机构等企业的的开复工及运行保障。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对重点项目开复工和建设进度进行调度通报;对未能按计划开工或未达到建设进度的项目,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全力以赴加快施工进度和开工建设。 (三)农业稳产保供组 组 长:刘志政 副组长:杨殿军 站 办:农业工作站 职 能:主要负责农业类企业开复工及运行保障。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统筹协调饲料生产企业、养殖户和销售渠道对接,加紧恢复畜禽正常生产,抓住机遇加快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四)消费与市场运行组 组 长:王智远 副组长:李桂堂、侯卫东 站 办:应急办、党建办、工商所 职 能:主要负责商超、大药房、加油站、餐饮住宿等批零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开复工及运行保障。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 (五)流通与建筑行业运行组 组 长:孙冠伟 副组长:赵显辉 站 办:村镇办 职 能:主要负责物业、快递、家政、建筑、房地产行业类企业开复工及运行保障。加强对相关企业用工招工、建筑施工、生产经营等情况的监测。 (六)九小场所监管组 组 长:秦海涛 副组长:戴华、王晓明、王彦龙、吕海明 站 办:派出所、社区办、居委会、一区、二区、三区 职 能:主要负责辖区内九小场所的开复工及运行保障。传达市级和办事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九小场所管控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辖区内九小场所的摸排,除了生活必须品店可以经营,其他一律暂时关停,开复工时间根据疫情发展及市里相关工作要求再另行通知。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日汇报机制。疫情防控期间,各工作组要跟踪监测、分析本领域相关情况,每天上午调度会进行工作汇报,研究推进相关工作。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二)建立问题会上解决机制。各工作组要强化问题导向,建立风险问题快速响应和闭环处置机制,依托信息化平台等渠道,全面掌握辖区内经济运行各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收集研判、会商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各工作组要强化配合,加强沟通,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相互体谅,相互补台。强化底线思维,做好应对复杂困难局面的充分准备,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如遇突发情况,各工作区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即时研究解决。 (四)建立信息化工作机制。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对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经济运行等进行精准指导,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五)建立人员派驻工作机制。根据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89号文件《关于对生产企业实行派驻制度的通知》精神,“对规模以上企业每户派驻至少一人,规模以下企业每人进驻2-3家”,根据各工作组分工,将规模以上企业按照行业划分分包给各工作组成员(见附件1)。规模以下企业,根据罗峰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由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及工作站办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分包进驻,工作组组长为带队领导。各分包责任人要按照89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开复工环节不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