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索引号: 11370685MB28565230/2020-00515 成文日期: 2020-03-02
发布机构: 招远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未参加2020年居民医保的可以网上补缴

浏览量:

字号:

为进一步方便疫情期间居民参保缴费,我市自2020年3月2日起开通居民医保网上补缴新渠道。

补缴对象未在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现在有补缴需求的居民。

补缴流程。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再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居民医保缴费;如果往年曾参加过居民医保,可直接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补缴标准。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居民,可以申请当年补缴,补缴标准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档为340元/人/年,二档为490元/人/年,未成年居民340元/人/年,财政补助暂定为560元,待将来补助标准正式确定后,多退少补。自补缴之日起三个月后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保部门还开通了电话办理渠道,参保居民致电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参保登记(经办电话2761033),做到 “不出门、不见面” 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


招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