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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积极开展帮扶行动,聚焦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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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认真贯彻省、市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要求,自3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环境执法帮扶专项行动,成立由执法、监控、大气、固废、应急、环评和宣传等相关科室组成的复工复产企业环境执法帮扶小组,统筹谋划,制定具体措施,有序指导帮扶企业复产复工的同时,切实把防疫、防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助推经济发展,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将全市涉及防疫物资生产的企业,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相关的75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原则上到2020年9月前对正面清单中的企业不开展现场检查。

二是开展复工复产企业污染隐患排查。帮扶小组及时主动对接全市复工复产企业,做到“一次对接、全面诊断、集中治理、一次到位”。协助企业进行污染隐患排查,指导企业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企业严格持证排污、依证排污。和企业负责人面对面的深入交流,了解实际困难,对存在的问题想方设法给予相应意见,切实做好服务,确保复工复产后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截至20日,共对接企业22家,帮助企业解决涉及环评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治污设施调试等方面问题共14个。

三是优化监管模式,推行非现场执法。非正面清单企业的现场执法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一是严格掌握检查频次,除每月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外,其他方面的检查严格控制;二是综合利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如“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线监控、无人机监控等科技手段,尽量采取“非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等方式,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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