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大幅提升,总体幸福指数也得到大幅提升,但生态环境等问题也开始凸显,人民群众从注重“温饱”逐渐转变为更注重“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突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近年来,我局围绕煤炭消费压减、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大成效。下步,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一、加强规划引导。将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树立环境优化增长理念,助推生态经济的发展,使生态超越成为招远发展的新路径,彰显生态环境核心价值成为招远的战略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加强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精心培育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现代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聚化发展。鼓励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改造提升现有产品,普及现代制造模式,促进产品升级、工艺升级、功能升级。加快做大产业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核心竞争力。壮大提升优势支柱产业。实施优势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坚持集群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导向,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群。
三、严把项目审批关。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节能审查、能耗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限批。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市政府出台的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补助办法等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培育节能市场主体,对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对节能市场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选筛选推荐上报,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省和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指正。
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