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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04N/2020-08943 成文日期: 2020-09-10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执法

2020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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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案由处罚类别1处罚类别2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2(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

招环罚字[2020]21号

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招远市洪国塑料彩印厂91370685865255168J
潘洪国  (投资人)3万元2020/09/08
招环罚字[2020]22号涉嫌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在厂区土坑内堆存工业固体废物案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山东正浩印业股份有限公司91370600752699141W
孙宴浩3万元2020/09/08
招环罚字[2020]23号涉嫌擅自闲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案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之规定招远市佳润石材厂(经营者:丛成晓)92370685MA3KALFC6D
丛成晓 (经营者)1万元2020/09/08
招环罚字[2020]24号20万套/年高强度螺栓加工项目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成、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案罚款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烟台高强度螺栓厂91370685165230058Q
王大为20万元2020/09/08
招环罚字[2020]25号20万套/年高强度螺栓加工项目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成、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案罚款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王大为
370624***********8
5万元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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