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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0-10655 成文日期: 2020-09-11
发布机构: 招远市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本级文件解读】《招远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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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是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商务部、财政部重点围绕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商培训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的示范项目,力争在农村流通、电商扶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领域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县,中央对每个示范县配套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2014-2018年已累计支持了737个国家级贫困县,2019年支持了包括烟台海阳在内的215个示范县。2020年我市抢抓机遇,积极申报,成为山东省7个(商河、招远、青州、肥城、博兴、郯城、寿光)、烟台唯一一个入选的城市。

二、制定依据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0〕136号)精神和工作要求,先后赴海阳及山西垣曲、娄烦等综合示范成效显著的城市进行实地考察,结合招远实际,制定了《招远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内容及两个附件。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明确“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拓宽全市农特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出具体工作目标:改建或新建市级物流分拨中心1个、市级智能仓配中心1个、农产品公共配套仓储冷库1个,打造物流共同配送体系,行政村物流服务覆盖率达到70%;改造提升市、镇(街道)、村电商服务中心(站点),实现镇(街道)电商服务站100%全覆盖,行政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70%,贫困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累计开展各层次电商培训2000人次以上,技能型培训人次达20%以上,不断提高培训转化率;完善“电商+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发展新路径,强化益贫带贫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村数量不低于40%,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不低于40%,助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电子商务交易额不断提升,网络零售额年增长25%以上,基本形成产业政策有效、配套体系健全、管理体制高效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第三部分为实施内容。主要围绕任务目标实现,从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搭建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效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第四部分为时间进度安排。主要包括启动、实施、检查验收、整改及巩固等四个阶段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安排和重点工作内容。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重点从组织领导、资金监管、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出成效。两个附件主要是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成立招远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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