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环保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阜山镇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根据省、烟台、招远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和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全镇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但是,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
下一步,我镇将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施策。特别是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包括农药、化肥减量化使用规划,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流域治理规划等进行统筹考虑,坚持整合资金,集中治理。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粪便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同时,我镇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态环保专题讲座、学习培训、警示教育和生态环保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五进入”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阜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