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印发《烟台市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经我市协议管理评估小组和协议管理领导小组评估核准,将以下13家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烟台市瑞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招远鑫怡小区店、烟台市瑞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招远金奥国际店、烟台市瑞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招远丽苑新城店、烟台市瑞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招远宋家店、烟台市瑞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招远夏甸店、招远市大秦家办老秦家村卫生室、招远市鑫百姓大药房、招远市绍艳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王志芹内科诊所、招远市贝林健康服务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诊所、招远市昌盛医药有限公司金娃诊所、烟台万佳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招远远阳店、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招远晨钟路店、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招远金建小区店。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
监督电话:0535—2761028
招远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