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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1-22219 成文日期: 2021-12-21
发布机构: 招远市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本级政策解读】《招远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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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3日,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招远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为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烟台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制定了《招远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关键词解释

本《规划》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需启动Ⅰ级、Ⅱ级、Ш级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不含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总体要求及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共9个主要任务及16个重点工程。不断完善应急指挥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应急力量保障体系,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应急装备保障体系,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以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航空救援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急医疗卫生建设、应急科普实训基地建设、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海岸带保护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海难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等16项重点工程的建设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专业人才的培养,完善绩效评估,并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支持。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推进应急装备高端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

四、主要特点

一是融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以“走在前列”为目标,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二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招远实际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全面有效防控和应对,让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烟台市前列。三是到2030年,建成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特色鲜明、全面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现代化应急保障体系。

联系单位:招远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坤

联系电话:0535-825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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