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信息 > 环境保护信息 > 建设项目环评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04N/2021-15462 成文日期: 2021-03-03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关于山东海德能膜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2000套/年水处理成套设备加工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3 15:59 信息来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8166771(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265400

 

2021年3月3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山东海德能膜分离技术有限公司2000套/年水处理成套设备加工项目(一期)

招环报告表[2021]8号

2021年3月3日


 

公示版8号山东海德能膜分离技术有限公司2000套年水处理成套设备加工项目(一期).pdf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