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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制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 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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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制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 年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一是推动惠企政策“一键匹配”。省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一口发布”惠企政策,企业“一键获取”关键信息,普惠政策实现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竞争性政策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组建省普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企业需求。二是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依托高校、商会协会、头部瞪羚企业筹建瞪羚商学院,汇集发展急需的战略投资者和高端服务商;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要求、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100 亿元、500 亿元、1000 亿元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三是实施“万名数字专员进企业”行动。省市县三级筛选组建万名数字专员顾问团,提供专业化“顾问+雇员”式服务,逐企开展数字化问诊;在装备制造、纺织等领域实施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四是组织“山东制造·网行天下”行动。围绕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家装建材、食品等重点产业领域及特色产业集群,甄选 1000 家制造业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网络营销方案,打造 1000 个适用于电商市场的爆款产品。五是强化普惠金融服务属性。按季度对银行业金融机— 3 —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利率情况开展评估,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个档次予以通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建立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制度和科技增信评价体系,将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年度余额提高到 2000 万元。六是创建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县。按照升规纳统、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培育数量及增幅,以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量、质量等,对县(市、区)实施综合评价,省级财政对评价结果前 3 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 500 万元一次性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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