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索引号: 11370685MB28565230/2021-17663 成文日期: 2021-07-14
发布机构: 招远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关于解除和中止部分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处理决定

浏览量:

字号:

各定点医药机构:

招远市蚕庄镇蚕庄村卫生室停止营业,申请终止其医保服务协议;招远市凤辉大药房因房屋租赁到期、山东康泰实业有限公司卫生室因变更法人信息等内容,无法提供医保服务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针对上述问题,依据《烟台市医保服务协议》(零售药店)第三十三条及《烟台市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第六十四条的相关约定,作如下处理:

一、解除招远市蚕庄镇蚕庄村卫生室的医保服务协议;收回医保电子凭证设备。

二、中止招远市凤辉大药房、山东康泰实业有限公司卫生室的医保服务协议并收回医保电子凭证设备。


招远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7月14日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