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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1-18394 成文日期: 2021-08-20
发布机构: 招远市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本级政策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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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着力打造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引领和带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借助资本市场打造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引领和带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关于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市金融服务中心根据我市企业上市实际情况牵头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三个部分。

(一)思路目标。未来3年,我市新增上市公司5家左右,总数达到8家左右,上市数量实现新突破。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1800亿元,发展质量实现新提升。

(二)重点任务。聚焦五个方面,明确了13项具体任务。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分类做好资源培育。重点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争取3年新增后备企业20家左右,总数达到35家左右,其中科创企业资源占比超过80%。

二是聚焦扩面增量,实现上市新突破。在《行动方案》基础上,《意见》结合我市创建全省“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对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逐企成立服务专班,列出问题责任清单,分级进行研究解决,全面消除企业上市障碍。

三是聚焦关键环节,完善联动服务机制。贯彻落实好《行动方案》中沪深交易所联合共建烟台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优势,定期组织我市拟上市重点企业参加辅导培训,增强企业上市意识。推动优质企业通过境内上市、境外上市、分拆上市、转板上市,拓宽多元化上市渠道。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需省政府或省级机关出具确认文件的,明确市县部门职责和办理流程。

四是聚焦难点堵点,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行动方案》将政府激励性资源重点向拟上市企业倾斜,优先安排政策性项目和资金,我市《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企业烟台市、招远市两级上市奖补政策。强化各类生产要素保障,优先保障募投项目土地、能耗、排放等指标。对拟上市企业在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产权确认、税费缴纳、证照补办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及时妥善解决。

五是聚焦提质增效,做优做强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上市公司。发挥烟台“政企通”服务专线作用,统筹做好政策解读和资源保障工作,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支持上市公司在我市扩大投资,对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在我市实施的募投项目,参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扶持。督促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切实承担风险化解主体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配套烟台《行动方案》,做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防控风险隐患三个方面,保障企业上市工作有序推进。

此外,《意见》以附件的形式,明确每个镇街道新增上市公司数量、上市公司总量、新增后备资源数量、后备资源总量,明确重点突破的目标企业,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联系单位:招远市金融服务中心,证券与资本市场科

联系电话:0535-806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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