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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60XT/2021-20252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罗峰街道 承办单位: 招远市人民政府罗峰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08-21 11:48:44 成文日期: 2021-08-21
编号: 第 4 号 会议编号: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号:关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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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吴楠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招远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对居住环境特别是居民小区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主要的民生热点问题。对此,我街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在对本辖区住宅小区物业进行摸底排查,并根据摸排结果对小区物业进行分类,共分:无物业管理小区、物业管理较差小区、物业管理较好小区三类。根据各小区综合环境和摸排结果,结合不同小区特点,分步骤制定改造计划,分区分片逐步实行小区环境整治方案,造福居民。

二是根据我市制定下发了《招远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物业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并逐步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推行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双层管理,更好地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承诺,提升服务质量,为各住宅小区居民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三是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从业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建立起多支服务理念先进、服务技能高超、运作效率高效的物业服务队伍,满足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

四是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强化物业公司考核制度,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服务不合格的物业警告,该限期整改就限期整改、该解约的就解约,对多次警告仍未整改合格的,申请取消从业资格。真正打造一批服务好、业务精、诚信度高、业主满意度高的物业管理队伍。

五、畅通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渠道。建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沟通协商机制,居委会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制定物业管理制度,避免制度内容“一边倒”情况;辖区8个居委会设立“民生信箱”,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所在居委会反映,避免业主与物业矛盾激化。

 

招远市人民政府罗峰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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