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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1-19342 主题分类: 工业、信息化、无线电、交通,信息化产业(含电信)
发文机关: 招远市政府办 体裁分类: 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8-26 成文日期: 2021-08-24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发展 三年行动 有效性: 有效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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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政办发〔202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烟台市关于数字经济发展要求,加快招远数字经济发展步伐,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数字化协同发展,赋能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挥数字经济倍增效应,大力实施“数字基建提升、数字产业培育、数字赋能发展、社会治理数字化、数据要素价值化”五大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同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确保数字经济走在烟台市前列。

二、“五大工程”

(一)实施数字基建提升工程

重点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适应产业经济和社会治理要求的坚实数字经济底座。

1.加快5G建设布局。全面推进5G网络部署与规模组网,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资源向5G基站免费开放。鼓励引导玲珑轮胎、招金集团、双塔食品、金宝电子、鲁鑫集团等骨干企业丰富5G场景应用和产品研发,推动5G规模商用。到2023年,全市建成5G基站800个,主城区及开发区5G网络全覆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集约建设数据中心。加快完善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建设,积极争创省级绿色数据中心、加快布局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引导云计算与边缘计算协同发展,争取我市数据中心纳入政务云节点。(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

3.构建城市物联感知体系。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动市政设施、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地下管网、安全生产等各类城市感知终端数据共享。重点加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高运行效率、安全性能。2023年前,实现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率达到85%,空气、水体、噪音等自动化监测率超过80%。(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4.启动“城市大脑”建设。整合社会综治、经济分析、项目建设、应急指挥、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数据资源,组建集运行监测、应急联动、智能决策、指挥调度为一体的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2023年前,整合优化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建成“城市大脑”,实现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和应用互通。(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工程

重点抓好数字产业集群,形成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创新主体协同发展数字产业生态。

1.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推动芯片、集成电路基础材料深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在基础材料领域实现创新突破,发展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重点抓好金宝电子5G通讯用极低轮廓(HVLP)铜箔升级改造、智佳智能制造等项目建设,建设具备国际水准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牵头)

2.实施智能制造提升行动。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轮胎及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大健康、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等产业智能提升,推进玲珑轮胎智能制造创新应用示范、双塔食品豌豆深加工综合利用、东北特钢齿轮智能化生产等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行生产添“智”、产品加“芯”模式,打造一批智能制造企业、智能工厂和“智能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优化数字经济平台生态。推动数字化制造普及、智能化制造示范引领,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为抓手,围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等重点领域,提升集成应用水平,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新制造”典型。做强玲珑轮胎智能制造与大数据融合应用示范项目、招金精炼“金色云”平台,构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三)实施数字赋能发展工程

将数字经济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释放数字技术倍增作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1.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支持我市电子信息、轮胎及汽车制造、装备制造、大健康等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资源,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加快提升工业智能化应用。到2023年,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达到80以上,企业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积极发挥山东省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作用,通过开展数字化金融监管,提升我市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市金融服务中心牵头)。推进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企业借助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国际营销。推动工业设计与数字创意、个性化生产等深度融合。鼓励招金银楼实施“互联网+黄金+金融”,康泰集团按摩椅系列产品跨界对接“互联网+”、共享经济、个性定制等新模式、新业态,由单一生产型企业转向综合服务型企业,变卖产品为“卖产品+服务”(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配合上级部门全面完善“智慧医保”“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市监”“智慧住建”“智慧人社”等领域建设,丰富便民服务领域应用场景(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3.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以苹果产业为引领,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按照《烟台市四级数字果园标准》,扎实开展数字果园建设,并与烟台市苹果大数据中心实现对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广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应用,鼓励引导流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生鲜产品追溯管理水平。支持通过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电商渠道进行金都特色产品网上直播、销售(市商务局牵头)。配合烟台市渔船渔港信息化管控项目建设,推动海洋牧场、休闲渔业及资源调查等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发展齐山智慧甘薯产业园,采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现代信息手段,全面加强品牌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在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农产品安全质量可追溯(市农业农村局、齐山镇政府分工负责)。

(四)实施社会治理数字化工程

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转变治理思维、完善多元共治、强化风险管理,全方位、多层次提升数字化社会治理效能。

1.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以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为标准,再造办事流程,打造100个“一链办理”事项。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领域的高频事项为重点,到2023年落实200项以上“秒批秒办”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打造“掌上办事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司法局牵头)。

2.全面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对人员、车辆、环卫和园林等基础设施建立物联网感知设备,实现对城市管理资源投入使用率进行全方位监管,实现作业管控动态化,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化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扩大大数据在社会治理、治安防控、反诈骗预警、打击经侦犯罪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工负责)。完善“智慧交通”覆盖范围,强化道路管控能力,发挥数据价值、助力交通管理,提升交通安全和运行效率(市公安局牵头)。建设“智慧融合、感知监管”的智慧矿山监管体系,创立“一张图”监管新模式,打造矿山监管领域行业标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智慧金都·一图一网管全城”建设行动,全方位打造智慧应用场景。积极融入胶东半岛新型智慧城市群突破发展行动,参与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大赛,力争2023年智慧城市建设达到省级五星级水平(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

3.加快建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基于智慧城市已建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完成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初步实现“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境”。强化全市公共视频监控、数据资源和管理平台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重点区域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视频监控、数据资源和管理平台“应汇尽汇”,并加强对上沟通,做到互联互通(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牵头,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并用好“挂图作战”平台,实现动态监管和即时监督(市委办公室牵头,市大数据服务中心配合)。依托党员联户网格化管理和“招即办”全响应平台,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由粗放化向精准化转变、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传统化向智能化转变(市委组织部、市89000民生服务中心牵头)。

4.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基于烟台市协同办公系统探索跨部门、跨层级办公业务协同。持续推进“山东通”移动办公部署应用,到2023年,实现各镇(街道、区)、市直部门、驻招单位、集团企业“山东通”全覆盖。完善全市非涉密视频会议系统功能和工作流程,实现会议自助式管理(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严格实行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扎口管理,未经审批且不予共享的原则上不安排建设及运维经费,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的项目审计。对新建政务APP,相关服务功能迁移整合到“爱山东”“烟台一手通”招远分厅中(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

(五)实施数据要素价值化工程

完善数据采集、汇聚、管理、分析、应用等全产业链,推进大数据关键技术和产品创新,打造数据流通交易体系,释放数据资源应用价值。

1.完善数据要素多元归集。建设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全面构建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通用办公库“四库一体”数据资源体系。完善行业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推动大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实现数据要素资产化、市场化。(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

2.促进要素市场价值流通。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依法合规向社会开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提高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水平,丰富数据产品有效供给。依托省级、区域性数据交易平台,促进数据要素流动更有序、更高效。(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配合)

3.加强数据保护与安全。推进网络安全体系规划、建设运行、基础设施国产化,做好数据资源安全防护。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舆情和网络安全实时监测,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三、支持政策

(一)财税金融扶持。打造数字经济“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体,集聚各方资源,保障数字经济发展。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全市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实行奖补(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加大税费政策优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实施减税降费(市税务局牵头)。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项目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项目储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科信贷”“成果贷”政策,促进数字技术企业获得低成本贷款(市科技局牵头,市金融服务中心配合)。

(二)激发创新活力。开展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对新认定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新认定省级以上数字经济试点示范项目,按上级规定给予配套奖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分工负责)支持数字经济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奖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培育市场主体。引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发挥行业带动引领作用。加强创新企业孵化,围绕全市数字经济产业链,培育壮大一批中小企业,形成具有招远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牵头)。抓住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这一契机,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数字招远建设专项小组,统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政策,形成联动机制。

(二)加强评价考核。强化动态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计入干部执行力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能力、业绩评价重要内容。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监测分析,强化日常统计、运行监测,及时反映数字经济发展动态。

(三)鼓励先行先试。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在服务数字经济中因先行先试出现失误错误的,按规定实施容错免责。

(四)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党政干部数字经济培训,实施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融合应用培训。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政策解读、企业典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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