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吉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水库清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水库清淤工作”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水库、塘坝管理、维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水库、塘坝在农业、农村灌溉工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事关群众灌溉需求、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水库、塘坝管理维护十分重要。根据您所提的建议,结合辛庄镇水库、塘坝管理维护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塘坝维护问题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实行 “三权分离”,塘坝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均属所属村所有,水利部门在防汛工作中负责技术指导,其他工作均由所属村负责,目前,各级政府部门尚未纳入政府管理。
二、关于水库清淤问题
水库的基本功能是蓄水、调洪、灌溉和养殖,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在解决农业灌溉、调节洪水侵害、保护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辛庄镇共有8座小(二)型水库,自2009年至2015年已全部进行了除险加固,对于增加水库蓄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均运行正常。
按照招远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9日印发《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政办发〔2019〕14号)的规定,对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建设管理、验收管理等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以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祝工作顺利!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辛庄镇的建设。
辛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