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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04N/2021-22723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承办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8-06 10:14:16 成文日期: 2021-08-06
编号: 第 20 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20号:“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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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艳蕾、曲春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市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

一、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招远市重点河道及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招远市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招远市“十三五”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着力从政策措施、资金投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理顺饮用水源管理体制,落实目标任务,依法监管、认真履职,形成对饮用水源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是完成保护区划分。2010年,我市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定并通过省政府批复。一级保护区为:勾山水库、城子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曹孟水厂井群外围井为中心,向外径向距离500米所圈定的范围。二级保护区为:勾山水库、城子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的汇水区域,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及河岸纵深50米范围内陆域,曹孟水厂井群上游至勾山水库和城子水库、下游至招远莱西界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及河岸纵深1000米范围内陆域。

二是完善保护区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先后投资550余万元,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了32块界标、15块警示标志碑、31块交通警示牌和3块宣传牌。投资900余万元,完成了勾山水库城子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安装,实现了封闭式管理,共计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约42公里。

三是全面深化保护区综合整治。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9-2020年,我市先后开展了地表水型水源地和地下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计关闭一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5家,饭店7家,加油站1家,三处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相关村庄全部完成了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置,同时对穿越水源地保护区的X044县道、S302、S215省道设立了危化品车辆限速标志,经过库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对穿越水源地保护区内3处桥梁全部建设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开展地膜、反光膜、不合格果袋、百草枯水剂等专项整治活动,同时通过宣传、指导、检查等形式,加强水源地周边面源污染防治。

四是全面提升水源地监测监控水平。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制度,监测计划通过上级环保部门认定,在两个水库取水口设立监测点,每月开展监测。除了监测常规28项指标外,每月进行33项特定有机物指标监测,每2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投资33万,分别在城子水库和勾山水库安装了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实时监控。

五是切实加强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坚持每年普查制度,组织专门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摸清底数,收集信息,归类建档。制定并定期修订《招远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托水源地所在镇政府和重点矿山企业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二、强化大气综合治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总量控制,按照新建项目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原则,通过限制“新改扩”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目的。不断深化污染治理,加大工业企业整治力度,先后淘汰了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台,组织全市45家工业企业进行无组织深度治理。指导全市28家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和专家评审工作,后续按照专家审核意见进行整改。组织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2021年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工作。制定下发《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4月-6月,开展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整治。生态环境部门对荣辉建材堆场扬尘和玲珑金矿尾矿库扬尘进行立案处罚。公安部门对渣土车进行查处。联合公安、交通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完成330辆柴油车抽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完成15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4-6月份,发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情况通报3期。截至6月底,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共累计检查点位4263个次,发现问题662个次,完成整改662个次。

下一步,我市将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市水环境改善工作组,指导相关村委会制定保护水源地的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保护水源地的工作局面。继续强化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使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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