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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04N/2021-22742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承办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8-06 10:17:06 成文日期: 2021-08-06
编号: 第 22 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22号:“关于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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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升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增加环境执法人员编制问题

在机构改革的大环境下,各地机构编制部门都在牵头组织精简机构,对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实行控编减编,在总量内实行调整,编制总数没有再行增加,比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省环保厅区域环境监察办公室期间,因为行政编制不足的原因仍然需要向各市区调剂编制用于补充上级需要。目前情况来看,只能维持现有环境执法人员编制数量,但随着近几年退休潮的到来,编制会逐渐空出,除了每年例行的公开招聘,也在积极开展竞争性选拔,文化程度较高、环保专业性强的年轻力量和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将不断涌入,年轻执法人员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老同志给予良好的传帮带让其尽快的成长,经验逐渐丰富起来,环境执法队伍力量将逐年增强。

二、提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兴鲁”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事业单位活力,2020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了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为适用目前工作形势,各级专业技术层次名额都有所增加。因环保垂改,我局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上收烟台市局,目前根据上级精神烟台市招远环境监控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已上报烟台,在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有所增加,待上级批复后,将立即开展新一轮评聘工作。

三、环保执法队伍建设问题

一是全面履行执法职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对县级生态环境分局职责进行补充和细化。鼓励开展规范化示范执法机构建设工作。鼓励各地加强执法研究能力建设,推动执法理论与实践操作融合提升。 二是全面提升装备水平,推进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要求全面完成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要求在2022年底前基本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在2022年底前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全覆盖。三是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对执法人员学历和专业情况提出了具体比例要求,并要求设区的市级执法机构至少应配备1名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对新招录人员岗位锻炼和县(区)级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基层执法经验也提出了原则要求。提出生态环境部实施“百千万执法人才培养工程”,“十四五”期间培养100名优秀执法培训教师,1000名执法领军人才,10000名执法骨干人员。继续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要求,持续开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要求各地定期组织开展军训队列活动,培养一批行业执法能手。四是注重建章立制,推进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化建设。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加强党对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组织对执法工作领导与管理的全覆盖。加强执法稽查工作,将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执法着装规范等作为执法稽查重点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报告制度,建立廉洁守纪承诺制度,并提出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要求。五是严格依法执法,推进激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的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建立健全立功表彰奖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增强干部使命感、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积极探索出台执法岗位津贴标准。六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制定容错的正面清单与纠错的对策清单,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机关和部门沟通,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对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符合免责条件的要按程序予以免责;对已按程序容错纠错的执法人员,坚持信任使用,切实保护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执法人员。

下步,我局将积极协调上级业务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环保队伍的建设。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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