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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04N/2021-22765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承办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8-06 10:19:23 成文日期: 2021-08-06
编号: 第 93 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93号:“关于金龙河河道生态治理及环境修复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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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英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金龙河河道生态治理及环境修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巡查,强化监管

随着环保监管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广大群众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强化对环境违法企业全天候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真正实现“环境执法全覆盖,环境违法零容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我局于2018年制定了《休息日及晨间夜间巡查工作方案》。在休息日,安排执法人员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进行巡查,不定期安排早间和夜间巡查。

多年来,我局已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在此期间,我们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违法案件好几百起,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金龙河流域范围内,我们的监督检查也从示停止过,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向河体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

二、加强宣传,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为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我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官方微信、微博、网站、自媒体平台等宣传平台,大力宣讲环保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环保知识,特别是在“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向群众发放了环保知识手册、环保购物袋、挂图等,开展了环保课堂,开放了环保公众设施等等,引导鼓励广大民众了解环保,参与环保,做美丽中国的行动者,守护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休息日和晨间、夜间全时执法,实现了晨间、夜间和节假日执法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发挥执法效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加强对金龙河沿暗企业的监管,对部分存在侥幸心理、故意逃避监管、恶意排污等的企业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拓宽环境保护宣传渠道,采取更加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继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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