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饮水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部分小区安装了现制现售饮水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1]571号),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水质处理器(包括饮用水自动售水机)必须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必须是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出水水质必须符合水质处理器所表示的要求。为了做好现制现售饮水机水质检测执法监督检查,卫生健康局下步将组织市卫计监督所加大对小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从业人员卫生情况、使用产品情况、水质检验情况和档案管理情况的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测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积极配合好行业主管部门的做好联合监管工作,确保不出现二次供水污染。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