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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589F/2021-20554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发文机关: 招远市蚕庄镇 承办单位: 招远市蚕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9-30 07:39:03 成文日期: 2021-09-30
编号: 第 67 号 会议编号: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7号:关于“加强环保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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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保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借助环境普法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宣传环保工作;大力推进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二、加强部门联动,下放执法权限

政府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寻求上级部门对乡镇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要及时下放执法权限,赋予乡镇环保执法权力,以便乡镇在环保执法过程中的工作更利于开展,改变过去环保部门一家打天下的被动局面。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污染治理

一是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和禁止废水直排工作,村组干部要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加大巡逻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环境污染行为;二是督促生产经营者,提高环保意识,加快技术改造,加大对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在确保生态环境不遭受破坏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开采自然资源,确保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蚕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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