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政办发〔202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总体方案(2021—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招远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工作方案(2021—2022年)
为做好全市“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确保完成烟台市下达的任务目标,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碳排放达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市目标:2021—2022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2.8%;年度合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4.44万吨以内,能耗只减不增;对于在我市建设的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确需新增能耗,而我市不能平衡落实的,积极协调省级收储能耗指标交易解决。
二、重点任务
(一)严控能耗不合理增长。严格落实《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所有新上“两高”项目必须按照不同行业细分类别落实能源消费减量替代。不再新建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石化、煤化工和煤电项目,确保全市“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对能效水平不达标项目不予通过。(市发展改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街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全面落实“三个坚决”。严格按照《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要求,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依据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等标准,确保按期完成落后产能市场出清任务。强化单位能耗产出综合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对连续两年被评为Ⅲ类、Ⅳ类的企业,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改造提升或淘汰出清。在融资、用地、用电等方面,实行差别化要素配置,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滚动实施“千企技改”工程,加快推动工艺革新,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传统行业能效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培育一批余热利用、节能减煤、能源梯级利用示范项目和示范园区,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引导能耗要素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新动能项目聚焦,推动新兴产业加速崛起。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扶持区域重点战略性项目用能需求,积极争取省级收储能耗指标,加大“四新”经济项目用能保障力度。(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三)突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深入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者”行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促进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的绿色标准要求,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化供热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动工业余热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建设,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行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强化公共机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管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
(四)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推动光伏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力争到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4万千瓦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度目标。(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统筹领导。各单位要将能耗“双控”工作作为加快推动本区域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措施,加强对能耗“双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协调和配合作用,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期实现既定目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要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落实负责人制度。加大对政府机关、执法监察及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单位用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统计、税收等数据交叉验证的工作机制,严防用能数据造假。发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预警作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确保节能法律法规制度及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
(四)完善奖惩机制。继续把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完成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超额完成能耗“双控”任务的镇街给予资金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予以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