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经综合考虑遴选条件和推荐范围,拟推荐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535-6221230
邮箱:ytswljggfwk@yt.shandong.cn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6日
索引号: | 1237068577974757XK/2022-23617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文化遗产保护 |
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经综合考虑遴选条件和推荐范围,拟推荐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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