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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召开空气质量改善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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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下午,我市召开了“全市空气质量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调度会议”,会议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局长李卫东同志主持,招远市政府分管领导荆兴业同志讲话,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

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大秦家街道及阜山镇政府分别就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做了表态发言。荆兴业同志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针对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主要强调以下三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辖区各类扬尘的监督管理,加大道路积尘清扫、保洁力度,使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主动认领、积极作为,加强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把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道路保洁管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渣土车监管、裸露土地扬尘治理、烟花爆竹禁放和散煤禁烧管控。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监管。市环委会办公室要全面做好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整治到位。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调以下三点:一是全面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与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加快推进辖区内生活污水治理进度。二是切实抓好后续运维管理。各镇(街道)要加快成立拉运队伍,建立健全运维制度,严禁出现污水外溢等问题。三是抓紧列出明年治理村庄名单。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村庄认真梳理,提前谋划明年的治理清单,确保明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最后由李卫东同志总结发言,动员全市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守住整改工作质量底线,敢于担当、勇于攻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对施工工地、烟花爆竹燃放及散煤治理等加强检查和处罚力度,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配合联动,切实做好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工作,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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