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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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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开发区嵛景华城27号楼2单元(烟台开发区秦淮河路188号)划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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