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远市《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招价〔2018〕16号)有关规定,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施停车收费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站、码头配套的停车场,公益单位配套的停车场等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停车场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现将我市目前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清单公示如下。
招远市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清单
停车场地址 | 执收单位 | 收费标准(元/小时) | 备注 |
汽车站停车场 | 烟台交运金都运输有限公司 | 1.白天:计时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次1元/次,每半天算一次,上午7时-12时( 含12时),下午12时-20时(含20时)。 2.夜间:计时1元/小时,累计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次1元/次,上半夜、下半夜各为一次。上半夜:20时—1时(含1时)下半夜:1时—7时(含7时)。 3.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4.小(中)型机动车: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1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其他车辆: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 | |
市人民医院停车场 | 烟台鑫云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在各类停车场停放的军警、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2.此清单根据停车场建设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3.此清单仅作为价格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