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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20C/2022-05885 成文日期: 2022-04-08
发布机构: 招远市科技局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解读】《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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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烟台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招远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强县建设,制定《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为3个部分,8项内容。

第一部分为加强技术创新指导、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从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以及培优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2个方面进行支持。

1.企业技术创新引导。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创新活动,鼓励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研发投入递增奖励补助;对建立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补助;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和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补助。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引导机制,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烟台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以及开展相关活动的给予资金补助;对获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部分为加快科技平台建设,构建科技创新载体支撑,重点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等6个方面进行支持。

1.加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支持以政府名义引进的高校院所、国家实验室等,打造全市战略科技力量。

2.加快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对我市争取的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给予补助。

3.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经上级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给予补助。

4.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上级认定的各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补助,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5.加快人才载体平台建设。对院士工作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等给予资金补助,培养高层次人才。

6.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对新入选的国家、省、市各类人才给予资金补助等。

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本政策与本市其他扶持政策存在重叠部分,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解读单位:招远市科技局

解读人:王东辉

联系电话:0535-808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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