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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2-020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招远市政府办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7 成文日期: 2022-05-16
关键词: 一件事 改革 全生命周期 服务 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关于深化“一件事”改革完善两个“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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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政办发〔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

《招远市关于深化“一件事”改革完善两个“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招远市关于深化“一件事”改革完善两个“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烟台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大“一件事”改革力度,完善两个“全生命周期”服务,根据《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烟台市政管办关于规范开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科学的改革方法,加强改革措施协同配套、同向推进,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改到彻底。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完善服务内容、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将“一件事”改革贯穿于企业和自然人两个“全生命周期”,全面提升群众企业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打赢深化改革攻坚战。

(一)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群众企业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涉及到一个以上政务服务项目,需到一个(多个)或多层级部门不同窗口办理的“一揽子事”。“一件事”改革是指通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信息共享,线上一个平台或线下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形成“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反馈、一次分办、一窗出件、一号服务、一键评价”的办理模式。

两个“全生命周期”是指企业从设立到注销,自然人从出生到身故的全过程。两个“全生命周期”服务是指将政务服务事项根据企业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进行梳理整合,提供事项指引、办事辅导、集成化办理等全方位服务。

(二)工作目标

将“一件事”改革作为“一网通办”的核心重点任务和重要抓手,立足企业和自然人两个“全生命周期”,实行两轮计划,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

第一轮:2022年10月底前,推出第一轮6项“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集成“一件事”所涉及的所有办事手续,围绕再造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管理架构等“五个再造”,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办理、一体管理”。

第二轮:根据系统运行和群众反馈意见,对第一轮已实施的“一件事”持续优化改进,进一步提升办理量和便捷度。同时,2023年10月底前,再梳理一批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一件事”改革,让群众和企业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二、主要任务

聚焦“一网通办”改革的核心与难点,立足企业和自然人两个“全生命周期”,分三个阶段,推进我市2022年“一件事”改革工作。

(一)梳理准备阶段

1.梳理出台“一件事”事项清单。对照2022年《烟台市一件事主题集成事项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正式确定出台《2022年招远市第一轮重点推进“一件事”改革事项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各相关部门,2022年4月底前完成)

2.制定具体“一件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对“一件事”涉及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以及信息化系统进行摸排,分析研究群众企业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绘制改革后流程图,充分征求各牵头部门及配合单位意见建议,形成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招远市“XX 一件事”主题服务实施方案》。(牵头单位:“一件事”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件事”配合部门,2022年5月中旬完成)

(二)再造实施阶段

“一件事”各牵头单位按照“成熟一项,上线一项”的原则,推动所牵头“一件事”尽快落地,积累办件量。期间,对内制定完善《“一件事”操作规程》,做好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外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提升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一件事”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件事”配合部门,2022年8月底前完成)

1.重构办事指南,实施“一次告知”。将“一件事”涉及的多个事项办事指南整合为一份“一件事”办事指南,建立智能导引服务,设计递进式问卷,为群众企业推送符合自身办理情形特征的个性化材料清单、办理流程、风险提示,帮助群众企业自查条件符合情况,实现导引用户精准办事、个性服务。

2.重构申请表格,实施“一表申请”。整合优化“一件事”涉及事项所有申请表单的填报字段,实行“多表合一、一表汇集、一表申报”,根据不同办理情形,个性化呈现每个群众企业的申请表,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获取、填充内容,降低表单填报难度,避免重复填报。

3.重构业务阵地,实施“一窗受理”。研发上线“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嵌入“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招e办”专区及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点“一件事”专区,推动群众企业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转变,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招e办”专区、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点“一件事”专区,线下依托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根据现有条件,整合设置“一件事”专窗,在一个窗口实现跨部门综合收件,推进线上与线下窗口同事同标。

4.重构职权体系,实施“一网办理”。及时制定操作规程,理清部门职责权限,明确办事标准,压减办事时限,依托系统平台加大对涉及“一件事”的相关业务系统整合力度,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推动统一受理、并联审批、材料互认,不断提升“一件事”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

5.重构服务模式,实施“一体管理”。提前一次性告知业务办理可能存在的事前特别程序,或对场所、设备、资金、人员、制度等存在的具体要求,避免群众企业因未符合办事条件盲目申报。

(三)验收运行阶段

1.验收“一件事”网办功能,确保群众企业线上能办成。对2022年第一轮“一件事”,逐项开展群众企业“一件事”线上申报模拟测试,完善申报功能,直至系统完全走通;逐事项制作线上办理演示视频或图文,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展示,降低群众企业学习成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一件事”各牵头部门,2022年8月底前完成)

2.优化“一件事”办理效能,提升办理质量与办件数量。大力推进“一件事”全程网办,提升“一件事”的线上办理顺畅度和办件量。强化“一件事”联办意识,加大专窗收件人员“一件事”收件培训力度,加大对群众企业办理“一件事”的宣传引导。(牵头单位:“一件事”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件事”配合部门,2022年全年开展)

3.探索“一件事”服务范围,充分满足群众企业办事需求。综合考虑第一轮“一件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密切关注群众企业办事过程中的新热点、新难点,制定出台《2022年招远市第二轮重点推进“一件事”改革事项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制定具体“一件事”实施方案,实现第二轮“一件事”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确保群众企业享受更多改革红利。(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一件事”各牵头部门,2023年年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一件事”工作纳入重点改革任务统筹部署,建立招远市“一件事”集成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2),协调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统筹实施。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一件事”专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时间表,细化专项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系沟通,牵头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强化业务指导、统筹督查和系统把控。各责任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具体“一件事”主题方案,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办事流程,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推动窗口收件人员主动了解申请人是否具有“一件事”联办需求,挖掘潜在办理量。

(二)严格改革标准。以“不见面”审批服务为目标,提升“一件事”线上办理能力和质量,对“一件事”目标事项实施分类管理:将已具备全程网办基础的“一件事”接入微信公众号“招e办”专区、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及“爱山东 烟台一手通”“一件事”专区运行,积累办件量,打磨优化系统;对需要打通上级业务系统的事项,积极向上申请,确定无法打通的,要主动进行二次录入;对于需要运用“招远一件事”统一收件系统的事项,及时对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系统部署。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时处理申办信息,不得出现超时情况。同时,结合烟台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强化对电子证照、证照照片等证明材料的梳理、认可,最大程度便捷群众企业业务办理。

(三)确保保障到位。市政府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协调解决牵头部门与配合单位在推动“一件事”中产生的有关问题,加大“一件事”系统功能建设的力量投入,促进形成部门间协同机制。市财政部门要负责个人及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经费保障。市宣传部门要加大“一件事”宣传力度,及时通过网站、微信端等多渠道发布我市“一件事”改革动向,提高“一件事”知晓度和业务办件量,吸引鼓励群众企业“尝鲜”办理。各部门“一件事”改革开展情况,将作为全市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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