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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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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6月14日(星期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核酸检测,无论您前期做过几次核酸检测,都请继续参与本次检测,您的配合参与是筑牢招远防疫壁垒的重要保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招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二、时间地点

时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6:00—中午12:00。

地点:原则上就近到常设(临时)采样点采样,具体以各镇(街)自行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手机、身份证,携带“个人采样信息采集码”(老年人可携带纸质版),并仔细核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详细住址等,确保信息无误。

2.为避免感染风险,请广大市民自觉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安排,严格按照等待“1米线”、采样3米间隔要求有序排队、避免拥挤,不扎堆、不聚集。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逗留。

3.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新冠疫苗接种48小时之内不要进行核酸采样。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4.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群、落实居家管控人员等特殊群体,请及时向村居报备,由镇街安排人员上门进行采样。

5.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人员,请主动向村(社区)报告,暂缓前往核酸采样点,由各镇(街)另行安排采样。如您发现身边有漏检者,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6.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因故未测需要补测的人员,可于6月14日当天下午16:00前拨打民生服务热线(电话:8938900)。

四、温馨提示

1.因疫情防控需要,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的职责,更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拒不参加核酸检测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月2日,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自5月5日起,对进入各类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文化娱乐、旅游景点、体育健身、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农贸市场和药店等公共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各类企业、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以及交通场站、交通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等,查验进入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医疗机构对所有就诊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聚集性活动,查验参加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疫情没有结束,防控不能松懈。为保护您和家人健康,请主动参与核酸检测,为招远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积极力量!



招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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