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库>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2-02081 主题分类: 综合服务,其他
发文机关: 招远市政府办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02 成文日期: 2022-06-01
关键词: 招远市 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通知 有效性: 2023-06-30 有效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量:

字号:

招政办发〔2022〕13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2022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的决战之年,也是我市重振重塑的攻坚之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本质公开”和“服务公开”理念,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招远高质量发展的辉煌篇章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深化公开

(一)聚集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建设“一都两城”、重点产业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惠享山东消费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二)聚集重大战略实施强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类规划(计划)的实施。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对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等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

(三)聚集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息公开。围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依托“烟台政企通企业服务平台”“招远市涉企政策云平台”,进一步完善提升相关功能,实现更多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免申即享”,切实推动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二、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

(四)精细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提醒,督促民众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严防疫情蔓延扩散。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旅游、文化、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五)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学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开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六)规范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2022年7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烟台市统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梳理公开事项,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导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信息的统一归集展示。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设,优化咨询服务,满足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三、围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深化公开

(七)推进行政决策更加公开透明。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探索建立公众代表库,将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落到实处,及时公开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鼓励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适当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推动更丰富多样的政府开放日、在线调查征集等政民互动活动,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八)推进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动态梳理全市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文件统一发布平台”集中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开展市级政策评估工作,找准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实行“废、改、释、立”,切实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政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

(九)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提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创新解读方式,通过图文解析、新闻发布会、政策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方式解读。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加强热点引导开展政策解读,全力做好“建烟显策之一把手政策解读”专题栏目,深入挖掘惠企利民典型案例,提升政策宣传质量。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加强舆情走势跟踪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搭建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创建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十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全力构建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为行政机关相关业务流程提供标准清晰、程序规范、贴近实际、简洁易行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要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机构简介、履职依据、规划统计、财政预决算等法定基础内容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并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完善办文审签流程,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推进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

(十二)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巩固提升政府网站改版成果,推动政府网站集约、融合、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加强发布内容监测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建立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机制,实时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文件、重大决策落实等信息。以用户为中心,持续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等功能,推进政府网站和新媒体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十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答复程序,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开展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明确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办理流程,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十四)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结合区域实际和信息技术创新打造新一代政务公开专区,鼓励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务服务下沉到商超、镇街服务站等一线场所,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创建新型村居务公开典型样板,加快建设“村事通”智慧监管平台,将党务村务财务全程监管、全程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年底前,要汇总全市本年度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并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基层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五、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

(十五)强化工作保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注重年轻工作人员培养。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重点任务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市政府办公室可通过跟班轮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培训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十六)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各部门和单位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七)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
您可以通过查看政策解读材料进一步了解政策内容,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下方的政策咨询电话,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咨询,您也可以点击“我要问”提交线上咨询申请。 我要问
电话咨询
史萍,电话:0535-8240318
现场咨询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招远市府前路6号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