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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2022-04178 成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机构: 招远市水务局 有效性: 有效

[招远市水务局]《招远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问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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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

农村河道是河网水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具有防洪除涝、灌溉排水、水源保障等基本功能。实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美好愿景的重要举措。整治好、管护好、美化好农村河道,尤为重要和迫切。

2.本次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按照“三有一畅一到位”标准(河有净度、岸有绿度、坡有亮度、河道通畅、管护到位),通过专项行动开展,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不低于20%;在此基础上持续巩固提升,到2023年底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不低于60%;到2024年底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市农村生态河道全覆盖。

3.什么是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

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指县域范围内,已达标农村生态河道长度占农村河道总长度的百分比;对于县域间的分界河流,计算河道长度时按照靠近辖区一侧的岸坡长度。

4.本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都有哪些重点任务?

2022年,计划开展百日“清河行动”、侵占河道水域岸线专项整治、水工程建设管理专项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沿河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沿河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沿河农村垃圾专项整治、涉河建设项目(非防洪)专项整治、农村河道修复共11项专项行动。

5.本次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步骤是如何安排的?

根据全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分年度实施若干专项行动,自2022年7月开始,至2024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摸底发动、组织实施(2022年7月—2024年12月)、考核验收(每年12月)三个阶段。

6.各级河长在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方面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各级河长要强化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切实扛起河流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推动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市里将把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作为对镇级、村级河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作为市、县河湖长制正向激励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单位:招远市水务局  河湖管理科        

联系人:张春林 

联系电话:0535-821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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