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月饼生产商和经营者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2-08-26 09:59 发布机构: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全市月饼生产商和经营者:


月饼是积淀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一种中秋节美食。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问题,与绿色发展理念背道而驰,不仅背离了传统文化本源,也助长了奢靡浪费之风。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推动月饼等节日食品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现对全市月饼生产商和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鼓励生产销售物美价廉月饼,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单价超过500元/斤的盒装月饼进行重点监管。

三、严格遵守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包装。

四、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为月饼馅料,鼓励简约包装,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五、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六、对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问题,以及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予以公示。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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