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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MB28565230/2023-04320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招远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审批信息

招远市2023年12月份医疗救助手工救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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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情况公示





            单位:元(保留2位小数)
序号镇街村居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时间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救助金额
1阜山镇庙后吕家吕建法3706241954****553X2023年7月30384.0512230.43
2泉山街道焦格庄郭洪宾3706241965****01102023年7月42043.8619226.32
3辛庄镇曹家村曹芳海3706241959****50572023年8月27178.2610306.956
4夏甸镇河西庄子刘浩志3706241951****44132023年8月29946.0311967.62
5夏甸镇下董家时春叶3706241961****444X2023年8月31201.5712720.94
6夏甸镇大庄子刘俊芳3706241967****44112023年8月31129.7612677.86
7夏甸镇小罗家陈吉英3706241952****58272023年8月27202.8210321.69
8夏甸镇禾木程家程元训3706241952****44942023年8月43706.6820224.01
9辛庄镇大刘家村刘春彦3706241962****50552023年9月32571.7613543.056
合计



295364.79123218.882
说明: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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