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办好群众的“暖心事”(2)
责任单位:
招远市民政局
监督方式:
0535-8150012
一 季 度
动态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 季 度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 季 度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 季 度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1.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时将因疫情因灾因病或者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保障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稳步提升。按照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1月1日起,提高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标准。 1月,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较上年度增长5%,指导各镇街及时足额的将资金拨付到位。1季度,对照最新的救助保障标准,落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新增城乡低保对象44人,新增城乡特困人员39人。 持续落实救助保障标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扩大救助保障范围。
二季度 2季度,为了落实低保提报后各项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了“招援助”社会求助品牌暨专题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制宣传片(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落实重度残疾人单人保等扩围增效措施。2季度,全市新增低保对象66人。 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措施有效,取得很好社会反响,通过政策宣传宣讲,落实重残单人保、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持续开展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季度 3季度,为了落实低保提报后各项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了“招援助”社会求助品牌暨专题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制宣传片(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落实重度残疾人单人保等扩围增效措施。3季度,全市新增低保对象172人,特困对象65人。 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措施有效,取得很好社会反响,通过政策宣传宣讲,落实重残单人保、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持续开展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季度 4季度,为了落实低保提报后各项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了“招援助”社会求助品牌暨专题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制宣传片(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落实重度残疾人单人保等扩围增效措施。4季度,全市新增低保对象679人,特困对象84人。 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措施有效,取得很好社会反响,通过政策宣传宣讲,落实重残单人保、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持续开展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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