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办好群众的“暖心事”(3)
责任单位:
招远市医疗保障局
监督方式:
0535-2761022
一 季 度
将医保DRG付费结算扩大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二 季 度
将医保DRG付费结算扩大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三 季 度
将医保DRG付费结算扩大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四 季 度
将医保DRG付费结算扩大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招远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山东黄金职业病防治院、招远兴泰医院等17家基层医疗机构3个病组已纳入DRG付费。 激发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控制成本的内在动力,病案质量有效提高。 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清单的上传质量,夯实基层医疗机构DRG付费基础。
二季度 根据烟台统一部署,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山东黄金职业病防治院、招远市兴泰医院等17个基层医疗机构的3个病组纳入DRG付费,目前已全部正常运行。 2023年1月至4月,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例均费用同比下降2.52%,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初见成效。 继续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清单的上传质量,夯实基层医疗机构DRG付费基础。
三季度 根据烟台统一部署,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山东黄金职业病防治院、招远市兴泰医院等17个基层医疗机构的3个病组纳入DRG付费,目前已全部正常运行。 2023年1月至9月,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例均费用同比下降2.6%,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初见成效。 继续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清单的上传质量,夯实基层医疗机构DRG付费基础。
四季度 根据烟台统一部署,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山东黄金职业病防治院、招远市兴泰医院等17个基层医疗机构的3个病组纳入DRG付费,目前已全部正常运行。 继续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清单的上传质量,夯实基层医疗机构DRG付费基础。 将医保DRG付费结算扩大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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