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招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市文化和旅游局于5月3日组织专家对全市申报非遗传承人进行评审,共评出5名招远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5月5日—5月12日
公示电话:0535—8213721
电子邮箱:wjz7308@163.com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及传承人姓名、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附件:招远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