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菅原综合食品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本局于2023年5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招市监处罚〔2023〕282号—294号),因你单位不在登记的住所,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采取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发布公告的方式送达。内容如下:
经立案查明,烟台菅原综合食品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未在登记住所地开展经营活动,连续2年以上未办理年度报告公示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办理注销登记,连续两年未在税务部门报税,连续两年未在社保部门缴纳社保。
证明以上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
证据(一):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调取了企业基本信息,证明企业主体资格;
证据(二):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取了当事人企业信息页截图,显示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证明当事人已连续两个以上年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已经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两年以上;
证据(三):招远市税务局提供的《清理长期不经营企业核查表》,证明当事人连续两个以上年度未在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
证据(四):招远市人社局提供的《清理长期不经营企业核查表》,证明当事人连续两个以上年度未在人社部门缴纳社保;
证据(五):电话联系记录,证明当事人联系电话号码错误,已无法取得联系;
证据(六):“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证明登记的住所未发现当事人;
证据(七):现场笔录一份及现场照片,证明当事人未在登记的住所经营;
证据(八):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16日在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不经营企业的公告”,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公示年度报告并整改;
证据(九):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告知页面截图,证明对当事人告知。
证据(十):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发出并被退回的核查函1份,证明当事人已不在本地址经营。
以上证据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局于2023年3月30日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吊销其营业执照,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此权利。
我局认为长期不经营企业,挤占了社会资源,浪费了行政成本,导致市场主体信息失真,不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0年2月14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长期停业不经营企业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烟市监字〔2020〕8号),进行了工作部署。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构成了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吊销烟台菅原综合食品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招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招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请你单位联系人:李在杰 联系电话:0535-8151315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魁星路278号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5日
附件: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1 | 烟台菅原综合食品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82号 |
2 | 烟台穆森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83号 |
3 | 招远市玉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84号 |
4 | 招远市春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85号 |
5 | 招远市志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86号 |
6 | 烟台佳珍商贸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87号 |
7 | 招远市博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88号 |
8 | 招远市欢于食品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89号 |
9 | 招远市浩轩物流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90号 |
10 | 招远市艳锦商贸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91号 |
11 | 招远市子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92号 |
12 | 招远市健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93号 |
13 | 招远九志首饰加工有限公司 | 招市监处罚[2023]294号 |